近日,县委巡回督查组深入县委5个巡察组驻地及水利局等10个县直部门进行专项巡回督查,深入了解掌握十八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对县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巡察组正确履职,促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督查组采取听取各巡察组组长汇报,查阅考勤签到册、工作日志、各类会议记录、相关台账资料,深入被巡察部门与主要负责人座谈和与被巡察部门干部职工了解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现场对各巡察组问题底稿使用和个别谈话技巧等进行了业务指导,并深入了解了在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分析研究了下一步的巡察工作重点。通过督查,发现县委派出的5个巡察组均能按照《十八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和程序有条不紊开展巡察工作,各巡察组工作人员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巡察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到了不干预被巡察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有力地促进了被巡察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被巡察部门干部职工的一致肯定。被巡察的10个县直部门对县委安排的第五轮巡察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全力配合,均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巡察工作,并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等困难,给巡察组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
县委巡回督查组要求,一要加强学习,严于律己。二要精准发现问题,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三要用好巡察问题底稿。四要总结巡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巡察结束后,提交一份高质量的巡察工作调研报告。五要注重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并加大信息宣传力度。被巡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认真对待巡察组反馈的立行立改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夯实整改责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将反馈问题一一对应整改到位,按照巡察组要求的时间节点将整改情况报送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
刘宏
编辑
姬秀秀
审核
冯佳丽
长按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