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陕西米脂县“持刀杀人”案件,现开庭宣判死刑,被告表示要上诉
对于年4月27日陕西米脂发生的杀人案件大家应该都了解一些,陕西米脂县“持刀杀人”案件,现开庭宣判死刑,被告表示要上诉,一起看看事情发生的原因,
在年的3月底到4月时候,名叫赵泽伟的男子在网上买了一些刀具,预谋行凶。因其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不顺心,所以产生了一些怨恨。在陕西米脂县第三中学上初中的时候,受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导致他心理受到了一些伤害,所以就对初中同学产生了报复的心态,所以就买了刀
准备行凶时,没有找到他的同学,所以就把目标转移到了米脂三中的读书生。在年4月27日的时候赵泽伟就带着他准备好的刀具,来到了米脂三中学校的附近等待学生放学。当米脂三中的学生放学后,赵泽伟就拿出先前准备好的匕首,正面冲进学生的人群中,从西往东向经过的这些学生进行疯狂捅刺,导致豆某还有其它九人死亡;姬某还有其它四人受了重伤;姜某还有其它七人轻伤;刘某在躲避危险时脚骨折轻微伤。
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后,年7月10日上午9时,榆林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依法指定辩护人为赵法伟进行辩护。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在中途休庭时,三位法官还有四位人民陪审员一起对本次案件进行了评议,经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决定,法庭开始后当庭予以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泽伟的犯罪目标明确,而且杀人手段也非常的凶残,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巨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就被告人赵泽伟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宣判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赵泽明表示要上诉。当时被害人家属还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记者近百人都参与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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